*ST东方:独立董事发函督促控股股东履行承诺

5天前

3月26日,*ST东方公告,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郑海英、陈守东、宋兴福共同提交的《督促函》,独立董事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逾期未履行的承诺。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6.1亿元,原计划用于开展教育咨询项目,但后被控股股东用于偿还其子公司对其他企业的债务。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预计无法如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加快推进资产处置,早日实现资金回笼,尽快归还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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